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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协蛟:“我要求对我妻子柯玉秀车祸死亡责任予以重新认定!”
7月26日,安康市公安局就仙河乡观庄村六组村民时协蛟信访问题在仙河乡召开听证会。 仙河乡观庄村六组时协蛟因不服其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近年来多次进京赴省上访。2007年7月26日安康市公安局陈邦华副局长带领市交警支部、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和仙河乡领导、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共40余人,就时协蛟其妻交通事故信访案召开听证会。 1993 年3月12日,本村司机杨荣义驾驶180拖拉机拉砂途中,其妻柯玉秀因强扒车中跌倒,被车左后轮辗压致死。 事故发生之后,公安交警部门在详细调查之后,认定事故责任在其妻柯玉秀,按照当时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车主付10%的丧葬补偿1274元,考虑其生活困难另补偿500元生活费,共计1774元。在协议达成之后,其本人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在新交通法出台之后,时协蛟认为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不公,事故责任认定不当,故多次到中省市县上访,要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在听证会上,时协蛟对当时事故处理主体、程序和赔偿标准不服,提出重新认定责任和170余万元巨额赔偿要求。市交警支队、县交警大队就当时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作了具体详实的举证说明。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司法局对其上访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了解释回答,乡领导对其息访罢诉、重新发展生产、安心生活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群众代表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通过听证会,一致认为对其妻柯玉秀交通事故案的处理,事实清楚,认定准确,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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